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20日之内来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20日不报到的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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