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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辽宁医学院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委员会

作者:   时间:日期:2015-06-04 00:00:00   点击数:

 

由于我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化,结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 文件第六点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和录取方式中的各高校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 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调整学校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要求,对我校原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委员会成员和职责进行调整,成员名单详见辽医校字【201535号文件。

 

辽宁医学院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委员会职责

一、审议当年度辽宁医学院本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制定。

二、审议当年度辽宁医学院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三、听取辽宁医学院本科、高职专科年度招生录取工作总结,制定辽宁医学院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下年度改革方案。

四、审议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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